王家宪
家宪中式进士后,朝廷选派他任河南延津县知县。任职期间,关心人民疾苦,为官清廉,政声卓著,旧志载:“宪每出则携卷宗,以从辄近剖断之,民以不扰。民或以酒馔献,宪享少许,余则令民均饲之。因问所疾苦,殆如家人父子焉。”传闻该县有一私盐厂,乃前任留下,家宪接任时不详察,后为恶人告他私设盐厂以饱私囊。于是上司派人到灵山查访,看见他家只是平常的房屋,更没有丰裕积聚,确无-受贿饱私囊之事,因而不再追究。在任年余,因病告假回乡。
不久,朝廷升迁他任河南卫辉府知府,准备就任之时,其母不同意他再远出而没有到任。
于是他在邑中继承父业,在西灵书院从教十多年,为地方造就人才。他卒于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著述有《仪亭诗文稿》一册,惜已佚无存,仅旧县志载存文笔峰落成七律一首。
诗云:屹然文焰照宫墙,还是梁冠旧笔床。
食肉不须投定远,生花应是梦江郎。
云连五色知常护,弩发千钧岂比强。
从此海天多脱颖,夜阑作作露星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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