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多宝鱼
兴城多宝鱼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6年11月上旬,上海市发现多宝鱼有鱼药残留情况,北京市对此高度重视,对多宝鱼加强了抽样检测,在随后的检测中,发现有3个样品有鱼药残留,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11月20日,北京市食品办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多宝鱼采取了临时控制措施。
临时控制措施实施后,在各多宝鱼生产养殖地区引起了极大震动。拥有专业化多宝鱼养殖园区的兴城市高度重视,当地政府部门多次进京,了解北京市食品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充分发挥渔业养殖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设立待检池,即多宝鱼在上市前七天,由渔业养殖协会安排专人从待上市产品中抽取规定数量样本,送到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标准逐项检测;三是样品检测合格后,由协会出具加盖公章的产地证明、检测报告及其他资质证明,将随同上市多宝鱼进入销售环节。
北京市食品办对兴城市多宝鱼养殖园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对其出具的产地证明、检测报告及其他资质证明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已符合进入北京市场的条件,兴城多宝鱼成为采取临时措施后第一批允许进入北京销售的产品。
2012年3月28日,“兴城多宝鱼”商标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公告,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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