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舟
他在肇州县是闻名的汉奸土豪劣绅,靠压榨民财起家。在民国时任县商会会长期间,曾以出“白头券”、“纸子”为名,骗取民财六万余吊。在李海青抗日时,又以为民收藏贵重物品为名,骗取工商业者和市民的大量值钱物品,据为己有,大发横财。日本侵略者进入肇州后,他效忠日本侵略者,积极维护伪政权,深受日本人宠爱。1937年,他发起组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胁迫大部工商业者、市民、农民入股,集伪币10,000元,被其吃赃5,000元,余者献给日本人。1943年他伙同日本侵略者开设曹达会社,并任社长。欺骗胁迫群众入股,从中牟取暴利约20万元。他还贪婪地侵占群众配给品,仅自供就有布匹500尺,尤其对群众日常所需的大豆、食盐等物品,干脆不给发放,完全为自己开油房、酱园使用。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张耀舟为了让国民党前来接收肇州,自己妄想当上副县长,对共产党派干部接收肇州,他猖狂反对,进行-宣传,组织商团张贴布告,招收60余人去肇东苏联红军处骗领大枪10支,子弹800粒。供给叛军李忠孝、张忠信军衣600套,又曾去托古收编土匪,扩充反动武装力量,并与蓬世隆密谋搞武装叛乱,还亲自去肇源发动武装政变,顽抗共产党解放三肇地区。于1946年1月4日早8时,张耀舟亲自组织反动武装力量公开叛乱,逮捕了李祝三、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孙新华、王耀先、刘德明等7名同志。1月6日张耀舟还携带香烟等物品,去昌五慰问攻打我军分区的叛乱军队。从昌五回来后,张耀舟又亲自去哈尔滨找国民党大员速来接收肇州。伙同莲世隆在肇州组织“人民自治委员会”,充任副委员长。
东北解放后,张耀舟畏罪潜逃到长春、沈阳等地。后被我公安人员逮捕归案,在由沈阳返回肇州途中,张耀舟再次逃跑,在肇东姜家车站被我公安人员捕获。于1951年6月30日在县各界人民公审大会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肇州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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