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鲁丽
何鲁丽,女,汉族,1934年6月生,山东菏泽人,民革成员,1957年参加工作,北京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大学学历,副主任医师。
1952年至1957年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57年至1984年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第二医院主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4年至1988年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1988年至1993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1993年至1996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1996年至1998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1998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至2007年12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至2008年10月)。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9年4月任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名誉会长。
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增选为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2年至1957年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57年至1984年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第二医院主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4年至1988年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1988年至1993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1993年至1996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1996年至1998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副主席、北京市主委,全国妇联副主席。1998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至2007年12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至2008年10月)。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9年4月任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名誉会长。
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增选为副主席。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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