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敬则 朱敬则(635—709) 唐亳州永城(今属河南)人,字少连。咸亨中任洹水尉,迁右补阙。长寿元年(692),上疏请武则天禁止告密罗织。长安三年(703),迁正谏大夫,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魏元忠、张说为人诬陷,他抗疏申理,元忠等得减死。晚年产为郑州、庐州刺史。通史学,尝采魏晋以来君臣成败之事,著《十代兴亡论》及《五等论》。知政事时,每以用人为先,曾推荐裴怀古、张思敬等人,则天以为知人。 下一名人:朱德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