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乙辛
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副使,改官主持北院,封为赵王。九年,出任南院枢密使,封赵王。平定重元之乱后,任北院枢密使,进封魏王,备受辽道宗信任,署理太师,势振中外,大肆收受贿赂。
大康元年,诬陷皇后萧观音与伶人赵惟一通奸,敦促辽道宗下令处死宣懿皇后,造成十香词冤案。既而构陷皇储耶律浚谋反,将其害死狱中。五年,试图铲除皇太孙耶律延禧,被辽道宗警觉察觉,将其调出京城,担任南院大王,削除一字王爵,迁兴中府尹。七年,以“鬻禁物于外国”罪名被逮捕。九年,试图逃奔北宋,被下诏缢死。
天祚帝即位后,将其开棺戮尸。耶律乙辛专擅朝政达 14 年之久,兴起两次朝野震惊的特大冤狱,杀害大批正直的契丹贵族与官僚,使辽朝元气大伤,使得天祚帝即位后面临治国乏才的局面,加之天祚缺乏振兴的抱负和才干,辽朝最终走向了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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