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义
李向义,1927年12月出生于内蒙古开鲁县。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5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六区干事、开鲁县委组织部干事、开鲁县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1953年7内蒙古东部区党委组织部干事。195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1959年10月扎赉诺尔矿务局副局长、副书记、书记(其间:1963年8月至1964年8月在内蒙古党校中级班学习)1967年1月至1969年12月在“文革”中受冲击,被打成“走资派”,挨批斗。1969年12月牙克石林管局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副书记、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1981年4月呼伦贝尔盟盟委副书记。1981年12月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198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安排小组成员。1983年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6年6月至1995年5月内蒙古地方铁路总公司总经理。1996年10月离职休养。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2月12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