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云
民国15年4月1日,共青团梧州地委成立,任团地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不久,国民党苍梧县党部及地方实力派指使梧州警察局以莫须有罪名逮捕中共党员李血泪(李文钊),制造了“北山事件”。中共梧州地委和团梧州地委组织群众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钟等领导二中、苍中、女师、一师等校的学生举行-和--,并起草评议书及提出善后解决办法。在群众压力下,梧州警察局将李血泪等3人释放,并鸣鞭炮赔礼道歉。同年6月,省立二中发生“驱崔风潮”,反对二中校长崔赞谟勾结军队无理拘捕二中学生16人。钟云等组织学生向广西省政府告状,坚决要求释放被捕学生,罢免崔赞谟的校长职务。他还写文章刊登在《救国晨报》揭露这一事件的-,争取社会同情。崔赞谟的职务被撤掉,但钟云等一批学生也被当局开除学籍。 后来,受共青团组织委派,钟云曾到广州团的训练班受训1个月,回梧州后在省立二中当旁听生,同时从事团和学运工作。
民国15年7月,钟云被选为广西省学联宣传部长。10月任省学联出版的《广西学生日报》(原《救国晨报》停刊)。11月,与陈万源(陈漫远)等筹集资金开设苍梧书社,出售《向导》、《少年先锋》、《苍梧青年》等进步书刊。
同年冬,经共青团梧州地委书记马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马英调离梧州后,接任共青团梧州地委书记职务。同时,被国民党广西省党部青年部委派为邕江道青年运动特派员,负责指导南宁一带的青运工作。
民国16年“四·一二”-政变后的第五天(4月17日) 清晨,钟云被国民党梧州当局逮捕。在狱中,继续进行革命活动,屡遭-严刑拷打,宁死不屈。同年12月,在梧州云盖山英勇就义,年仅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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