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辉
刘文辉为人苛刻暴戾,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压迫。对雇工尤其是丫环进行肆意奴役、谩骂和毒打,人们对她非常愤恨,叫她为“咸水婆”。她每年除了向农民收取万多箩租谷外,还要农民交“田头鸡(或鸭)”,对因歉收而欠租谷的佃户,她派人去田里插上树梢,俗称“插青”,以示不准收割并收回租田。即使是她家的长短工,也不能幸免被“插青”的命运。
她还在合浦县石康等地开设当铺,收取暴利;每年青黄不接时,向农民抛放“倍谷”。民国十八年(1929),其丈夫奸污其丫环怀孕五、六个月时才发现,她暴跳如雷,把丫环叫到她的房里,先是脚踢棍打倒地,继而用扁担搁在丫环腹部,全身站上去踩、踏、辗,进至丫环昏迷过去,毒打后,将丫环卖给日新村容某为妻,丫环过门才三天便离开了人世。1951年3月刘被人民政府镇压于龙镇乡的陆军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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