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远
(1878-1945),本名李安辉,字明远。河北省乐亭县人。1893年,只身徒步到东北谋生,先到长春一家染坊学徒。1909年,应武百祥之聘,来到哈尔滨。被武百祥聘任同记商场经理,成为武百祥得力助手。1921年,被推选为滨江县商会副会长。1926年担任商会会长,后又多次连任会长。任职期间,极力维护民族工商业,曾专程到吉林聘请了樊仲甫律师为商会法律顾问,又聘王岭伯为商会办。他不辞辛劳。不避风险,为商会事务奔走操劳,为哈尔滨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作了许多有益的事情。1938年,哈尔滨地方的五个商会合并,成立了哈尔滨商工公会。他以道外商会会长身份被安排为商工公会副会长。他不愿为日本人效力,遂采用抱病休息的办法经常不参加商工会的活动,终于辞去了副会长的职务。1945年10月1日,于哈尔滨市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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