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钧
(1899-1960),原名李权。辽宁省营口县人。7岁开始读私塾。其父在日本留学时参加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回国后被清政府当局得知,家被查抄。他与祖母逃到大连,入大连公学堂读书。1914年来哈尔滨,考入哈尔滨吉林省立甲种商业学校。1919年又考入天津直隶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法科。入校后不久,北京爆发了"五四"-,他积极参加了天津地区的反帝爱国活动,被推选为学生代表,参加了天津学生联合会,又被选为执行部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了学联领导的到直隶省长公署的-斗争。1923年初,于法政专科学校毕业后,又返回哈尔滨,到广益中学任教。同年7月,经陈为人、李震瀛介绍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哈尔滨党团组织决定在广益中学设立与团中央的联络点,由他直接与团中央联系,接收团中央寄来的《中国青年》、《向导》和团刊,以及各种传单和宣传材料。除在党团员中传阅外,他还秘密的借给学生阅读,向学生进行革命宣传。1924年6月,根据哈尔滨党团组织决定,团支部书记由他担任。此外,他还被推选为哈尔滨平民教育促进会委员,积极开办平民教育,吸收青年徒工、店员、夫役和贫苦子弟入学。当时他与韩铁声等人共创办了25所平民夜校,有1600余人参加学习。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他受党组织委派,于1925年8月出面向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立案,创办了《东北早报》,担任社长。同年11月中旬,为筹集办报经费,赴京向中共北方区委李大钊汇报工作,请求拨给经费。当经费寄出后,准备返哈时,突然收到电报,称哈尔滨党团组织遭到破坏。1926年初,受李大钊派遣去天津工作,任天津总工会秘书。不久又做国-动工作。担任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常委。11月,因在天津旧法租界普爱里参加组织俄国十月革命9周年纪念活动,被法工部局拘捕,后经组织营救出狱,但与党组织失掉关系。1928年7月,离天津来到哈尔滨,后在哈尔滨、穆棱等地从事教育。"九一八"事变后去天津,在财政系统谋生。1945年9月恢复党的关系。后在天津市税务局工作,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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