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芹
刘伟芹,1947年秋于法库中学高中文科班毕业后,回四家子屯参加土改工作。1948年11月,考入东北人民解放军总部附设的哈尔滨外国语专科学校,编入突击班学习俄语。1950年11月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华东军区摩托装甲兵战车二师坦克四团司令部任俄文翻译。1951年调至华东军区摩托装甲兵司令部工作。同年4月,参加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被借调到华东军区空军第十一师任翻译组组长。1952年4月,调入南京总高级步兵学校军事科学研究部任翻译。1955年至1956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编审处工作。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被错划为“中右分子”。1958年4月从部队复员。1960年,在法库县工业中学任语文教员。1965年至1979年,在法库县红旗农具修造厂当工人。1979年至1980年,先后在法库县教师进修学校、法库县第三初级中学任英语教员。1980年12月应聘到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任外文。1987年获高级翻译技术职称,1989年离休。
刘伟芹在军属哈尔滨外国语专科学校1年零10个月速成学习中,学完了俄语本科三年的全部课程,连跳5次级,以二部(二分校)10个班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提前毕业。任俄文翻译后,跟随苏联军事顾问团工作,对坦克团官兵进行战术和技术训练,保证了该团官兵于3个月后赴朝鲜参战。1951年刘伟芹给华东军区摩托装甲兵司令员何克希、副司令员肖锋当翻译(口译),翻译了大量外文军事教材,保证了外事联络和军事训练的需要。1951年8月,被华东军区装甲兵司令部政治部记四等功1次,并被破格由丁级见习翻译晋升为丙级助理翻译(技术等级为10级)。1951年6月,带领翻译组,支援该师对飞行员训练驾驶技术,并翻译了大量的飞行技术资料,获得了空军十一师党委的好评。在总高级步兵学校军事科学研究部任职期间,刘伟芹从事诸兵种合同战术教材的翻译工作。1952年至1958年。先后翻译出版400余万字的各种军事条令和教材,并在《坦克兵》、《战斗训练》等军事杂志上发表译文50余篇,为培养军队中级指挥员(营、团两级)、为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为此,其所在研究部翻译室于1953年获集体三等功1次,刘伟芹本人晋升为乙级翻译(获中级职称,技术级为9级)。1954年至1956年,参加刘伯承元帅亲自主持的科研项目《苏军野战条令(营、团、师、军)》的翻译和校审工作。1954年12月被记三等功1次。在军事演习中,先后给南京总高级步校第一任校长杨勇上将、第二任校长宋时轮上将当翻译(口译)。1955年至1956年,参加了《苏军野战条令》的最后校审,在校审中回答了刘伯承元帅提出的有关条令评审0现的问题。历时两年的校审工作结束后,翻译组立集体三等功1次。刘本人由9级翻译晋升为8级翻译。
1965年,为解决被错划“中右”问题,刘伟芹向国防部提出申诉。1980年4月,得到彻底平反,由南京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组织部给予恢复干部籍,复员改为转业,在原有行政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级,并补发了工资。历史错案得以彻底平反后,刘伟芹放下了思想包袱,在学术上开始了第二个春天。在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任外文期间,负责对该所主办的《国外农学——果树》杂志的英、俄文译稿,进行校对和编审,并负责《国外果树文摘汇编》的译校和出版工作。1981年至1989年,在全国各果树刊物上发表译文500多篇,约70万字。1987年是刘伟芹译文发表的高峰期,一年内发表各类译文90多篇,平均每4天就有1篇译文问世,占各有关刊物登载译文总数的70%。曾刊载过刘伟芹译文的果树刊物有:《国外农学——果树》、《烟台果树》、《苹果贮藏研究资料汇编》、《黑龙江园艺》、《园艺学文摘》、《北方园艺》、《北方果树》、《果树科技通讯》、《果树》、《葡萄栽培与酿酒》、《中国果树》、《中国果品研究》、《通化园艺》等。
近40年来,刘伟芹主要的大部头译著有《苏联┌A3—51型汽车维修与保养》、《苏联┌A3—63型汽车维修与保养》、1948年版《苏军步兵-》(单个战士、班、排、连)、1948年版《苏军野战条令》(团、营部分,刘伯承审校)。以上4部译著均由总参训练总监部出版。与他人合译的著作有《苹果短枝型研究》,1988年由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出版。刘伟芹的学术著作《苏联的果树期刊》、《苏联的果树科研机构》、《美国的果树期刊》,载入《中国农业百科全书·果树卷》,1993年5月由农业出版社出版。主要业绩和科研成果已载入《世界华人文学艺术界名人录》(中国致公出版社出版)和《中国国情·专家学者卷》(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
刘伟芹是一位经历坎坷、百折不挠、成就卓著的高级翻译家,从军事科研部门到地方农科院所,都做出了突出的业绩,为人民军队的建设和军事科技、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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