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靖
刘靖1909年生于吉林省农安县,20岁离开家乡远赴北平求学,就读于辅仁大学社会经济系。他在学期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共青团,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从1932年至1934年,曾历任共青团北平市委宣传部长、共青团河北省委秘书长、共青团天津市委宣传部长、中共河北省三河中心县委书记、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长、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长、中共北平市委书记等要职,参加领导了平津地区地下党团的革命活动。他曾三次被捕入狱,在南京被国民党关押长达四年之久。面对敌人的酷刑摧残,他英勇不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1938年,被组织营救出狱后,他在太行山边区根据地工作,担任边区经济研究室主任等党政职务。1945年,抗战胜利后,他被党派回东北地区开辟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嫩江省第一专区专员、嫩江省财政厅长和民政厅长等职。
1949年建国以后,他任东北行政学院第一副院长,主持院务工作。后来学校改名为东北人民大学,进而又发展成国家重点综合大学—吉林大学。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他历任副校长和代校长职务,全身心地投入了教育事业。1958年至1962年期间,他还兼任了中国科学院吉林省分院的常务副院长和党委第一书记职务。-期间,他受到极“左”路线的严重破孩,遭批斗,关牛棚,长期在学校后勤处与工人一起劳动“改造”。1979年4月,中组部派专人来到家里,向父亲宣读了平反通知书,宣布撤销关于父亲历史上被捕入狱的错误结论,为父亲全面恢复名誉,并对父亲因此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和影响表示了歉意。1980年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吉林大学顾问。1990年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