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清真寺
长春清真寺为吉林省文物保护单位。
长春清真寺批次和公布时间:第四批 1987.10.20
地址:长春市长通路清真胡同
年代:清代
类别:古建筑
清•嘉庆年间,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民,陆续由关内迁来长春居住。清•光四年((1824年》,回民捐款.集资修建清真寺,早期位于城内东三道街。随着城市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原寺规校较小,于同治元年(1862年),迁移现址重建。后经1864-1919年两次大规模扩建,清真寺的规棋和设施日益完善。现占地50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礼拜段、望月楼、对厅、教长室、沐浴室、清真女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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