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廷辅
成年之后,在山河镇开小客店时,偷窃山东客商王某之财,王某因此丧生。
民国初期,他利用这笔不义之财开设烧锅、当铺两处,生意兴隆。数年之中获利10万余,后又合股开办银行,进而发了大财,一跃成为本地富翁和商界著名的"领袖"。
虽财势兼有,但其一直为偷窃山东客商之事感到亏心,昼夜寝食不安。为表忏悔,于民国12年置地产1垧,出资8万余在西门外修建"明圣官寺"为己赎罪,工程历时14年告竣。
犬庙修成后,开设"粥锅"于寺内,每日按时为饥民放粥3次,又按月给遇难的王某山东老家汇款赡养老小。如此数年,深得市民敬重。
晚年尽散家资办学馆,兴"慈善"事业收养孤儿,施舍鳏寡。伪满康德9年(1942年)殁,享年80岁,卒后遗产俱舍于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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