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仲夷
1935年参加“一二·九”抗日救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任北平市中共西北区委书记,其后在鲁西北抗日游击第三纵队、中共冀南区党委党校、中共邢台市委等地任职。
新中国成立以后历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务书记等职。1966年秋开始被批斗,后下放农村劳动,1972年以后历任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第二书记、-等职。
1980—1985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兼省军区第一政委。1985年后退出领导工作岗位,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任仲夷在辽宁任职期间,曾主持张志新案的平反工作。在广东任职期间,大力开展市场经济试点,使广东走在全国的经济前列,为特区建设与发展探索出新路,并推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中国的经济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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