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镜明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省委文教部学校教育处处长、高教处处长。1958年调天津,任河北美术学校、河北艺术师范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天津美术学院顾问。1982年离休后,仍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天津分会名誉理事、天津老年书画研究会副会长、天津茂林书画学院顾问,天津美术家协会会员。
他幼年即酷爱书画艺术,曾从师于画家靳石庵,颇受重视,经多年坚持业余研习,对花鸟画和行书均有较深造诣,融任(伯年)、潘(天寿)、李(苦禅)、王(雪涛)诸家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有多幅作品发表于报刊,曾在京、津、沪、冀、鲁等省市举办个人画展或与他人合作联展,出版有《高镜明书画集》。晚年将大量书画作品捐赠友人和家乡有关单位。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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