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丁洋
抗日战争初期,他在国民党二十九军副军长佟麟阁部任秘书长。日军投降后在北平(今北京)十一战区孙连仲部军事法庭任少将庭长,主审战犯,曾审判处决日军军团司令白鸟。张丁洋倾向革命,1947年曾在十一战区任过职的王玉泉任涞水县长,1月27日,王派兵抓捕了史姑庄8名中共党员干部,对其中的农会主任卢玉才、民兵队长张喜禄等4人宣布枪杀。他获悉后立即致函王玉泉,使卢玉才等8人获释。王玉泉先后又抓捕了北白堡村干部卢秀峰、东租村干部王恩照等多人,都经他致函而获救。为此,本村群众送匾额,上刻“积善之家”。
1947年冬,他调至傅作义部任参议,参与和平解放北平。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处任职,被-部定为爱国民主人士。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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