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炎田
刘炎田,男,汉族,1922年生,河北省迁安县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副指导员、干事、政治指导员、训练队队长、县支队副政委等职,先后参加了迁安、遵化、丰润、玉田、蓟县战斗和百团大战,以及历次反“扫荡”。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副科长、科长、团政委等职,参加了绥远、大同、张家口、正太、青沧、保北、清风店、石家庄、察南、冀东平北、绥东平西、太原、兰州、宁夏等战役战斗。抗美援朝作战中,参加了第五次战役、开城保卫战和西海岸防御作战准备等重大战役行动。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师副政委、1961年5月188师政委,1966年任63军政治部主任、1969年任63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69年任63军政委、1971年任14军政委,北京军区后勤部政委,山西省军区政委,昆明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了部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是第四届、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晋升为大校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自由功勋章。因病于1997年8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