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坦
1933年2月,在藁城县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加入中国0。1933年至1937年10月,先后任西刘村团支部书记、团区委组织委员。1937年11月参加抗日游击队,编入八路军129师东进纵队独立支队,任该支队政治处秘书。1938年至1942年,历任河北省栾城县财政科科长、栾城县县长。1942年至1945年9月,先后在北方局党校、延安行政学院学习。1945年10月至1949年3月,先后任辽宁省新民县财政科科长、辽北省东科前旗0财政科科长、哲里木盟行政专署财政科科长、东科前旗0副旗长、旗长。
1949年4月至1950年2月,李坦任法库县长。1950年3月至1956年,先后任辽中县长、0昌图县委副书记、书记。1956年至1960年,任鞍山冶金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副厂长、党委书记。1960年至1962年,在鞍钢公司抚顺工程管理处任党委副书记。1962年任冶金工业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直至1982年。1982年12月离职休养,为地专级离休干部。
在鞍钢工作期间,李坦积极自觉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工作高度负责,尽心尽力,兢兢业业,抓紧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焦化耐火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6年5月20日,李坦因病逝世,终年79岁。
下一名人:姚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