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汉文
梅汉文(1921~1994),河北井陉人。民国25年(1936)毕业于河北省保定民生中学。初在井陉矿任瓦斯检查员,后调任京西门头沟矿工务员、办事员、发运员。新中国建立后,历任井陉四矿修建股长,阳泉矿务局三矿技术室主任,荫营煤矿工程师、代理生产矿长、副总工程师,为阳泉煤炭事业做出应有贡献。1982年7月~1992年6月,任政协阳泉市委员会第六、七届副主席。1987年,加入九三学社阳泉支社并兼任副主任委员。系政协阳泉市第四至七届委员,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市经济技术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阳泉市煤炭学会副理事长、顾问。(《太行明珠·阳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