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约
王约奏二十二事即“实京师,放差税,开猎禁,蠲逋负,赈穷独,停冗役,禁鹰房,振风宪,除宿蠹,慰远方,却贡献,询利病,利农民,励学校,立义仓,核税户,重名爵,明赏罚,择守令,汰官属,定律令,革两司”及后建议行封赠、禁服色、兴科举,皆被采纳实施,成为元代前期的施政纲领。
迁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国史,请发米续赈,前后救活京畿东道饥民五十多万人。仁宗在东宫,雅知约名,思用以自辅,擢太子詹事,多所匡正。四库全书《御批续资治通鉴纲目》卷二十四曾有评论说“君子观王约告仁宗之言,可谓不负厥职者矣。然而仁宗之善政屡见于史册者,谓非王约辅导于其始可乎。若王约者贻仁宗之哲命者也。”至治三年,高丽因王约一言而存国,高丽人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
曾“出赈河间饥民,均核有方,全活甚众。”当地百姓曾建有王约庙纪念,今河北省任丘市仍有王约村(前王约村、后王约村)。王约在元世祖时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后任中书、詹事、集贤大学士,历经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天顺七朝,从事于公文撰拟长达五十年之久。其间朝廷重要文诰都由王约把总。
仁宗时曾通告各大臣:“事未经王彦博议者,勿启”。王约与欧阳玄,凡朝廷内的重要文诰和典册,多出自他们之手,并称元初“鸿笔”。王约英宗时以集贤大学士致仕。后又奉诏条定元初以来律令,名《大元通制》。著作有《潜丘稿》三十卷,《史论》三十卷及《高丽志》四卷,《元史》有传。子王思诚字克修,奉议大夫、秘书监著作郎,其后代迁山东滕州江苏沛县丰县等地。
王约252年生
1277-1287年,翰林学士王磐荐为从事,承旨火鲁火孙以司徒开府,奏授从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兼司徒府掾。既而辟掾中书,除礼部主事。
1288-1294年,拜监察御史,授承务郎。转御史台都事。
1295-1302年,迁中书右司员外郎。调兵部郎中,改礼部郎中。拜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国史。奉诏赈京畿东道饥民。
1304-1307年出使高丽,还,除太常少卿。诏约同宗正御史谳狱京师,约辞职在清庙,帝不允。特拜刑部尚书。
1308-1310年,迁礼部尚书。
1310年擢太子詹事丞。
1311年进太子詹事。
1312年特拜河南行省右丞。
皇庆改元元日,特拜集贤大学士,推恩三世,赠谥树碑。
1316年,巡行燕南山东道。拜枢密副使。
1321年,英宗即位,帖木迭儿复相,约辞职不出。
1322年,以年七十致仕。
1323年,复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以其禄居家,每日一至中书省议事,至治之政,多所参酌。又尝奉诏条定国初以来律令,名曰《大元通制》,颁行天下。
1333年逝世,葬京城西冈子原(元河北宛平县香山乡,今北京海淀区香山乡)。
王约平生著作有《史论》三十卷、《高丽志》四卷、诗文《潜丘稿》三十卷,流行于当时,还有作品收录在《元诗选.癸集》中。
下一名人: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