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耕三
革命烈士。岐山县凤鸣镇城北村人。民国7年(1918)投入陕西靖国军。民国9年(1920)被保送入广东韶关讲武堂。民国10年(1921)回陕任排长。民国14年(1925)春,任国民二军二师连长,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翌年4月,任代理旅长,参加北京政变于门头沟起义,在妙峰山协助友军歼吴佩孚追军千余人。民国16年(1927)夏,面对国民党右派即将叛变的形势,中共陕西省委将史可轩领导的政治保卫队和中山军事学校合编为团,耕三任团长,他吸收了许多在地方上难以立足的党团员入伍。翌年6月,参加渭华起义,失败后到许昌入樊中秀建国豫军。民国21年(1932)任杨虎城部独立特务营营长,治军严明,常以“雪耻救国,军人天职”为题向士兵讲话。曾为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补充人员和武器。西安事变后,杨虎城亲召谈话,委其警备一旅二团团长。驻防宝鸡期间,软禁了向中央军通风报信的宝鸡民团团长秦伯瀛,争取了商县古鼎新地方势力参加抗日。民国27年(1938)5月,防守黄河西岸,偕同一部分党员和抗大学生,深入连队及农村宣传抗日救国,部队多次击退日军进攻。民国28年(1939)5月,被蒋介石、胡宗南以“西安事变中坚分子,和延安有关系”的罪名免职。面对随时有被特务暗杀的危险,他拒绝三十八军军长赵寿山为保护其委以副团长的请求,毅然向赵寿山请任了千、陇屯垦处长职务。
民国32年(1943),便以搞生产为名,与许权中组织了两个连的武装,准备在眉县、千阳建立抗日革命根据地。12月,他和许权中到千阳勘察地形,召集干部部署工作,返回时被特务暗杀于眉县金渠乡教坊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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