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南
赵振南竭力为国民党反动统治效命,搜刮民财,欺压百姓。民国二十一年(1932)曾-区公所马一匹。民国二十九年(1940)任乡长时,借给国民党军队八十军征交木材之机,强夺群众的椽、木板,并强征民工约2700名左右,修筑所谓防共碉堡80余座,-搜刮百姓钱财11500元(法币)。民国三十年(1941)抓送百姓充当壮丁40余名,强拉群众牲口400余头,0农民吴有娃银洋20元。为了泄私“愤”,以枪走火为名,故意打死雇工赵隶儿。为葬埋伪军营长,强夺了刘清善母亲的棺板,又敲榨0刘150元。是年九月,-焦坪公储粮50余担。民国三十六、三十七年(1947~1948),还多次参加“剿共”总部会议等,坚持-反人民。
解放后,陕西省人民法院延安分庭于1951年8月,按照省府电示,判处特务、-分子赵振南死刑,并于27日在本县执行。
下一名人:张守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