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格
李立格(1905~1981),罗子山乡益枝村人。民国二十三年(1934)6月参加革命,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延长县苏维埃政府区文化委员、陕西省苏维埃政府粮食部会计、延长县苏维埃政府粮食部部长、陕甘宁边区粮食局会计、鲁西太西第一专员公署财政科科长、冀鲁豫边区行政公署财务处副处长。其间,他从事党的粮食、财政工作,廉洁奉公,勤恳工作,因工作出色,成绩显著,出席冀鲁豫边区群英会,评为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荣获奖章、奖品。淮海战役期间,李任冀鲁豫边区第四专员公署副专员、平原省汉阳专员公署副专员,负责本署支前工作,他克服各种困难,组织群众运送粮食、被服等物资,有力地支援了前线,受上级表扬。全国解放后,任天津市手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天津市轻工业局副局长、河北省手工业管理局副局长、河北省二轻工业厅副厅长等职。“文革”中,他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坚决抵制林彪、“-”推行的极左路线。1981年10月19日,因病逝世,终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