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彦
马太彦,1915年生,陕西人,193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10月在陕西省延川县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4月至1941年9月在陕甘宁边区行政学院学习;1941年9月至1943年5月在陕西省延川县财政科工作;1943年5月至1950年9月在甘肃陇东、华池、镇远、庆阳专区、曲子县银行工作;1950年09月至1952年12月任庆阳专区中心支行行长;1952年12月至1957年12月任定西专区银行督导处主任;1957年12月至1969年10月任定西地区-部副部长,部长;1969年10月至1980年3月任定西地委、地革委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1980年3月至1980年07月任定西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0年7月至1983年3月任定西地区行政公署顾问;1983年3月离休,2011年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正地级离休干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5月10日10时25分在西安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