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乾
民国27年3月,李贞乾任国民党县政府第一科科长。4月,县动委会举行常务会议,被选为组织部长。5月,参加丰、沛、鱼三县联防区成立会议。6月初,他率领动委会人员及训练的游击队100余人驻刘庄、陈-。10日,日本侵略军退出县城,他率抗日游击队进驻县城,并张贴布告,召集-人员,严禁兵士扰人抢物。14日,因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城、县长离开县境,他同黄体润、董雪山议定组织县临时政府。下旬,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成立,他任总队长。7月2日,他率部出击日伪,毙敌60多人,缴获汽车2辆。9月,由王文彬介绍,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李贞乾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任苏鲁豫边区后方司令部司令、抗日办事处主任。民国28年1月上旬,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李贞乾领导的义勇队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挺进支队,他任支队长。不久,挺进支队部分大队改编为苏鲁豫支队第四大队,他任大队长兼政治委员,转战于萧、宿、永、铜等地。2月,汉奸王献臣张贴布告,以5000元的奖金缉拿李贞乾。6月,李贞乾率部队从萧县北回丰县。7月,任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10月初至月底,李贞乾在湖西“肃清托洛茨基分子”事件(简称“肃托事件”或“肃托”)中被诬陷入狱,遭受酷刑。民国29年7月,任中共湖西专署专员。民国30年3月,兼任湖西中学校长。民国31年12月21日,李贞乾在反日本侵略军扫荡时殉难,时年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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