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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

  李文同志生平(1914-2006)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原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离休干部李文同志(享受副部级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06年9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节92岁。
  李文同志原名郝中牟,江苏沛县人,汉族,1914年10月生,1934年10月参加“反帝大同盟”,1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文同志1933年至1937年,在东海师范学习并做学生工作。1937年月日11月至1938年4月,在中共沛县一区区委工作,任区委书记。1938年5月至1940年12月,历任第五战区人民义勇军第一总队一大队指导员、中共沛县县委宣传部部长、湖西三地委宣传部长。1941年5月,任中共单县县委书记。1941年6月至1941年9月任中共单县民教馆馆长。1941年10月至1945年6月,任湖西专署一科科长。1945年7月至1946年7月,任中共金乡县县委书记兼县长。1947年8月至1947年12朋,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调研室科长。1948年1月至1948年9月,任山西芮城县县长。1948年9月至1951年7月,在中共中央马列学院学习。1951年8月到1956年,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秘书。1956年至1958年,在国务院法制局工作,任组长。1958年至1960年,任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1960年10月至1963年5月,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习。1963年6月毕业后留校工作至1975年,历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历史教研室副主任、国际共运研究室副主任。1975年7月至1977年7月,任江苏省出版局副局长。1977年8月,调回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工作,曾参加《党史研究》杂志的筹备和编纂工作。1983年离休。
  李文同志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奋斗、工作了近50年,在中央党校工作近20年。他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毕生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沛县工作期间,为发展抗日武装、培养我军骨干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湖西工作期间由于肃反运动扩大化几乎遇害,他没有动摇革命信念和意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独立的坚持了游击战争,为湖西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作出了贡献。在任湖西专署一科科长期间,李文同志在根据地遭到日军重创、大批革命同志牺牲的艰苦条件下不顾个人安危,保护了革命经费。在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秘书期间,参与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并执笔其中部分条款。任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为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建设呕心沥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央党校工作期间,曾参加经典著作选编组,出版了《列宁论科学社会主义》、《列宁关于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论述》和《列宁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等。
  李文同志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指示和校委的决议。他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谦虚谨慎,服从组织,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李文同志离休后,仍积极发挥余热,一直关心和支持党校建设与发展经常询问和了解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他关心总结掌声历史经验,注重党史、革命史研究和编纂工作,参加了冀鲁豫抗日战争史的撰写,是写作组的重要成员和统稿人。李文同志始终保持平和乐观的心态,积极锻炼身体,在他85岁高龄时,曾获“北京市健康老人”称号。2005年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勋章。
  李文同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他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李文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追求真理的一生,是献身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他的优秀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李文同志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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