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韶
17年后,任职国民党军、政界,先后任北平行营机要科科员、湖北省及重庆警察局行政科长、军事委员会侍从室上校处员、中央训练团少将人事组长,及国民政府文官处人事室第三科长等职。
27年8月,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次年1月,国民党令吴撤退广州,吴以省亲告假回乡暂避。
解放后,吴为民革南京分会成员,为中共南京市委-部接收国民党政府各院部图书80万册,汪伪及国民党政府中人事材料200多件。1951年10月,分配至南京市第二中学教书。1954年肃反时,被错误处理回家,直至1967年病逝。1980年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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