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俊
少年好学
金世俊父名金文亮,字汝宏,号寅所,自幼熟读《四书》、《五经》,但命运乖蹇,屡试不中。后绝意仕途,居家自守。
金世俊九岁受读《春秋》、《左氏内外传》及《史记》、《汉书》等书,他读书过目不忘,日记千言。万历十四年(1586),即在县考中崭露头角,被选入县学。万历十八年(1590),在州试中名列第一,选入郡学。万历二十一年(1593),金华知府刘文卿,每次审阅郡学学生的试卷,总发现金世俊名列前茅,有意栽培。他看了金世俊的文章后觉得,虽然金世俊的文笔古雅,但意境不深,感悟不透。特命金世俊细读《四书大全》、《性论》诸书。经刘文卿的重点培养,金世俊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乡试时一举夺魁。他特别喜欢王阳明、罗溪见等当代大儒的著作,对朱子理学有较深刻的理解。万历二十七年(1599),知县张之中亦乃朱子理学传人,他在明伦堂讲学,金世俊前去听讲,结识了罗溪见门生虞应垣。虞应垣见金世俊对理学研究颇有造诣,遂告知在闽的老师。罗溪见闻之大喜,特从闽中寄来《书要》一部送给金世俊。
是年秋,金世俊游学于会稽(今绍兴),与名儒董懋结识,两人志趣相投,经常一起推敲学问,切磋文章。但董懋对理学的研究仅限于书面的字义,尚不能和实际相结合。时名儒陶石篑隐居在家,董懋与金世俊一起前去拜访并请教,陶石篑对董说:“你的文字清真,脉络清晰,但对理学来说,还需结合实际。只有这样,学了理学才有实用。”董听后大不以为然,他对金世俊说:“陶石篑早年及第,名闻天下,书也看得少了,对于理学的见解也就浅了,所以他只能强调与实际相结合。”金世俊并不随意附和,他纠正道:“陶先生的话没错,看书的真正目的在于实用,怎能以书面的字义去生搬硬套呢?”
宦海沉浮
万历三十五年(1607),金世俊在殿试中,呈“列备”10卷,录为三甲末守部进士,留京待用。万历三十七年(1609),金世俊再次通过顺天府考试,终于出仕为官了,于次年(1610)被授中书舍人之职。
万历四十一年(1613),金世俊奉命出使王储封藩之地。因是钦差大臣,府衙馈赠金银财物计有二百余金,金世俊将所得财物尽数封存于汝阳县官库之中,并吩咐县令,待他远行之后,全部物归原主。
万历四十三年(1615),金世俊完成使命回京。在当时,朝廷官员差回必得朝见家宰。金世俊回京后,前往相府拜见太宰(吏部尚书)郑鸣岘,但守门官却要他贿送银子才肯进去通报,金世俊扭转身子就回家。同年冬,时值吏部缺员,在商议铨选浙江籍官员时,郑鸣岘问浙江籍的少宰(吏部侍郎)李旭山:“贵乡这次铨选应该选谁?”李旭山列举了数人,郑鸣视皆谓不妥。最后李旭山提出了金世俊,郑鸣岘说:“此人现在何处?”李旭山答:“在京都之内。”郑鸣岘说:“该人出差回京竟不例竭,可谓是清高之人也。目前我们衙门之中缺的就是这样的人。”于是,金世俊受到了郑鸣岘的器重,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一年间历任吏部四司主事。次年升为员外郎。再于次年(1618)升为验封司郎中,掌管封爵、荫袭等事宜。泰昌元年(1620)正月,父金文亮去世,金世俊告假回乡守孝。天启三年(1623),丁忧期满回京受吏部稽勋司郎中,后转考功司郎中。
在祟藩时,金世俊结识了为请立东宫之事而罢官为民20年的李嵩毓。当时,他作为当地缙绅被邀在宴席上作陪,金世俊与他甚为投机,二人成了莫逆之交。
天启四年(1624),宦官魏忠贤专权,气焰十分嚣张。金世俊因官小职卑,自感无回天之力,只得以病告归,退居林下。听说金世俊有意辞退,重臣赵侪鹤会同四司官员共同挽留,但金世俊不肯与-同流合污,去意已决。当船过姑苏时,苏州知府周顺昌特意登舟拜访。他对金世俊说:“公申明铨法一疏,吾抄而读,如有用我,执此以往矣。”
天启五年(1625),李嵩毓主持朝政。他深知金世俊的为人。故而,他一掌权后,即建议任金世俊为太常少卿。但因有魏忠贤等奸佞在朝,金世俊拒不赴任。
明亮宗朱由校是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被魏忠贤玩弄于股掌之中。魏忠贤为排除异己,结果李嵩毓做了没有几天的宰相就被魏忠贤弹劾罢官。金世俊因曾被李嵩毓举荐,魏忠贤亦视为眼中钉,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魏党倪文焕就以金世俊系李嵩毓同党之嫌弹劾。结果,金世俊与左光斗、殷大中等一批忠臣均被削职为民,回老家义乌过起了平民布衣的农耕生活。崇祯元年(1628),魏忠贤服法,金世俊以原官起用。
秉公执法
万历年间,各部官员考课黜陟十分混乱。有的官员得到升迁,只拿薪俸不到职视事,官衙等于虚设。祟祯年间,各道监察御史纷纷上报称:吏治不修,民生日困,皆因迁移太急,不行久任之法,仕途似清而实滥,壅滞已极。若再不加以整治,势必官场腐败益滥,祸国殃民,后果不堪设想。理顺官员黜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功之法已成当务之急。时身为掌管官吏考课、黜陟事宜的考功司郎中金世俊,针对当时吏治混乱的现实,向朝廷呈奏了《广集众思申明钦政以遵旧制以肃官常疏》。在奏疏中,他提出了十条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凡使用不正当手段要求升迁、调动荐人和保留者一概拒绝,不开后门。除特殊情况外,职、俸均按次序升转。
二、除紧要衙门、冲边巡抚,其余官员起废一概论资,平转一概论俸,未任者不得特别迁转。告假回京者等侯分配,按次序起用,如起用不到职者、因病告假者应劝其辞职,以后再等待起用。
三、巡抚一职关联着黎民生计,宜破格选用贤才,有政绩者应特别加以提拔。
四、官员的薪俸要有规定,目前迁升无序,过于快速,应节制。用人应择优而取,不得假公济私。
五、按察使司和布政使司应恢复旧制,设立各级官员,各司其职,再也不能由藩、臬(布政使、按察使)兼任独揽,应以补实缺为主,不得已时才差人兼任。
六、受职之官员必须限期到任,巡抚按季将各官到任日期据实报部,逾期不到者即作自动辞职论,本部另行推选。
七、非三年后不得迁升,如有迁升,只提职务,不加薪俸。
八、巡抚按每年四季将官员优劣情况据实报部。府佐、县正不分科甲,一律要加评语,以便本部酌升时作为参考。
九、各官假满,必须要有所在州县起文,以防顶冒。
十、每省只用号簿一、样一、扇一。投本部一、贮本院一。以防错乱。
这一奏疏对改变当时吏治混乱,做到迁转有序起到了很大作用。
同年十一月,金世俊调任文选司郎中,掌官吏迁升改调事务。是时,赵侪鹤主宰朝廷大事,但人才匮乏,决定开竞争之先河。金世俊为赵侪鹤起草的“汇复言路”诸疏中曰:“国时成宪,则人无越思,虽才品不同,不得仍以停年之法。然再不妨绝流而进余舫。只宜鱼贯而行,所谓因规矩而出方圆也。欲止猎较,惟章同率旧,有畔之田不争,日至之时皆熟,谁不安于恬乎?”再次阐述了照章办事的必要性。然而,在那奸佞当道的封建王朝时代,这种为民呐喊的奏章是不会被统治者采纳的。
魏忠贤伏法后,原来被迫罢官的旧臣重新被启用。金世俊因清廉自律著称,升为大理寺少卿,不久即升为大理寺卿。被陷害诸臣多上疏要求平反冤案,唯独金世俊没有此举。他说:“魏忠贤已死,何必纠缠不休,若再以此借题发挥,无疑给人以用老本求官的感觉。”他的宽宏大量为廷臣所诚服。
大理寺掌管刑狱执法大权。金世俊赴任后,对祟祯皇帝上疏说:“朝中所以多事,大多出于皇亲国戚,不受王法所制约。若要正本清原,以法治国,必要狠下决心,运用严厉的手段肃清皇亲国戚的流毒。执法者首先应遵纪守法,做出表率。在办案中一定要尊重事实,切忌主观武断。只有这样,天下才能得以太平。”金世俊执法审案,无论官宦或平民,均一视同仁,从不玩忽职守。
时满清入侵,兵部尚书袁祟焕领兵御敌,但生性多疑的崇祯皇帝反而听信魏党余孽高捷、史堕之言,中了满清的离间计,把袁祟焕以通敌罪下狱,大权落入阉党之手。大学士钱龙锡平时很瞧不起这两个人,故而他俩怀恨在心,遂无中生有诬陷钱龙锡通敌。史堕上疏道:“龙锡主使祟焕,-欺君,罪浮秦桧。且闻他罢职出都,尚将祟焕所置重贿,转寄姻家,谋为开复也。”祟祯皇帝览疏大怒,立敕刑官调查定罪,限期五日。金世俊极力为钱龙锡申辩,上疏抗命。在一班心怀正义的大臣们努力下,钱龙锡终于得以平反昭雪。
由于金世俊秉公执法,平反冤狱多人。如张凤翔等五人,蒙冤下狱,金世俊则上疏:“大理寺平驳,凡刑曹所谳诸狱,牍送过寺,协于律者允之,畸于律者驳之,……乞效所司,一应刑狱,一准诸律,无失出,亦无失入,则刑官不必用意揣摩,臣等亦得凭依于治官。有如张凤翔等不敢攘主上之善,坐名以请,望于大审之前,饶有沛发,则不次之恩出自皇上……”祟祯皇帝看了金世俊奏章后,认为说得有理,就下旨金世俊重新审理此案。金世俊研读了案卷后,终于为张风翔等五人平反了冤狱。
金世俊的清正廉明,为君臣一致称颂。祟祯皇帝在御屏上 书天下三清官名字,把金世俊列为三清官之首。
清廉勤政
祟祯四年(1631),金世俊升为工部侍郎,奉诏负责监督修造九皇陵。旧例修造皇陵必先造棚殿,以备供神主之用,需耗资十余万两银子。金世俊认为这是一项浮滥钱财的工程,大可不必为此大兴土木。于是,他上疏道:“旧陵中具已有明楼,这次重修九陵,只需设一御屋,暂供神主即可,既方便又可节省开支十余万两。”
时内宦张彝宪总理户、工部钱粮,是继魏忠贤后的又一阉党奸佞。因皇上听信金世俊,免去修造棚殿工程,使他失去了一个中饱私囊的机会,故对金世俊耿耿于怀。对金世俊提出的工程开支,故意刁难,不及时审批拨款,金世俊的工程进展极不顺利。张彝宪还收受木商贿赂,互相勾结,擅自抬高木价,使国家损失百万两银子。木头尚未到京,就先预付货款过半。金世俊催要木料时,他却回说:“途中突遭兵祸,木料堆积,一时无法到京。”给金世俊出了个大难题。
原工部尚书张凤翔在职时,有木材商的二百万两货款因木料未全部交付而押在库内。现张凤翔卸任,张彝宪受了木材商贿赂后,即下发二百万两押款全部兑支的文书。为达到目的,张彝宪办了酒席,宴请工部三堂官员。金世俊拒不赴宴,亦不兑发。张彝宪十分着急,提出只要开给“监儒空札”(支票)数百张,每张四百两便是,金世俊亦不答应。张彝宪恼羞成怒,竟指使木材商诬告金世俊儿子金汉芝贪赃枉法。张彝宪拿着这一伪证向祟祯皇帝奏本,结果金汉芝蒙冤下狱。金世俊知道后,并不为此而屈服,他向祟祯皇帝上疏申辩。祟祯看了终于明白了事情原委,金汉芝也得以平反出狱。
经过不懈的努力,九陵之一的德陵竣工。时工部尚书曹贞子因受张彝宪排挤,上本辞职,金世俊被委以工部主持,服俸加一级。金世俊主持工部后,上疏奏请设“月截之法”,要督工官员的财务必日清月结,堵塞了以前少工多报,从中作弊的漏洞。但金世俊亦因此得罪了许多权贵,结怨甚多。当时冢宰欲推荐金世俊为工部尚书,但金世俊已看清了官场宦海的险恶,连上六疏力辞不就。于祟祯六年(1633)告老还乡。
金世俊告老还乡后,过起了隐居生活,侍奉0于有介山畔。粗衣粝食,家居二十余年,未曾新造一幢房屋。平时与书墨相伴,治学不倦,撰写了《四书宗贯录》、《宁我录》、《索心草》等书。
清顺治十五年(1658)冬十月初五,金世俊端坐寝室,无疾而终,神气如生,享年86岁。金世俊娶妻陈氏,生五子。三子金汉茎为太学生,四于金汉藜官粤西县令,五子金汉芝官至副总兵。
主要参考资料:
《中国通史》第9卷,白寿彝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
《[嘉庆]义乌县志》,义乌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1997年10月
义乌《崇儒金氏宗谱》
来源: 义乌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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