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价人
民国7年,林价人受任海澄、南靖、平和、长泰、龙溪5县盐务局经理。因组织涣散,工作人员-,私盐充斥,官盐滞销,而被撤职回乡。民国15年曾资助革命党人李烈钧军饷300元银元和协助北伐军办理民夫运输。以后,任福建省保安厅科长。次年随李烈钧任湖南电报局局长。民国17年回南靖任“清剿”委员会委员、县民团办事处主任。其间,他笼络各乡地方族长、霸头,被委任为民团团长、保安队长。民团国19年任龙溪、南靖、长泰、平和、漳浦五县民团团长,下半年改任龙溪联防办事处主任。民国21年6月任南靖县长,翌年弃职回乡,县里仍给他安排参议、委员席位。
林价人是中国国民党党员,对共产党恨之入骨。在他任五县民团长和办事处主任期间,曾会同永丰、月水、红畲等地民团和土豪,进扰红畲等红军游击区,镇压农民-,所到之处烧民房、抢财物、抓人剿社。前后直接或间接杀害过不少红军战士和游击队员,破坏苏维埃政权组织。
林价人退居家乡10余年,为家乡办过一些地方公益事业,如襄助建桥、修路、奖励青年求学上进,倡办民生合作社等。民国33年,县成立临时参议会,省政府圈定他为议长,但未上任就去世,终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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