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韦
黎韦少年时期受共产主义启蒙,追求革命真理,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反对国民党政府屈辱求和出卖上海,被学校当局开除。民国21年,东渡日本留学。民国24年10月从日本留学回国后,在厦门参加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组织的反蒋抗日活动。民国25年在《南京早报》工作时,坚决反对蒋介石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要求停止内战、国共联合抗日。特别是西安事变后,撰写大量要求抗日、积极拥护国共合作、拥护联合阵线、共赴国难的文章,被国民党特务以“-嫌疑犯”罪名逮捕入狱。抗日战争爆发后,被无条件释放。同年,被武汉八路军办事处送往延安抗大学习。此后,深入工厂做了大量宣传抗日救亡运动工作。不久,中央组织部安排他在日本共产党领导人冈野进(即野坂参三)领导的日本问题研究室任研究员和冈野进的秘书,并担任延安马列研究院政治经济室国统区经济研究组组长。这个时期,他不仅研究大量日本、东南亚各国和国民党统治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撰写和发表许多理论研究文章,为中共中央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增进中国共产党和日本共产党的团结与合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抗日战争胜利后,黎韦坚持从事党的宣传工作,在担任延安《解放日报》评论部副主编、新华总社部广播主任期间,为延安《解放日报》、重庆《新华日报》以及《世界知识》等刊物,撰写大量宣传中共政策的文章,出色地完成宣传工作的任务,受到中共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他在党的领导下,组建晋察冀新华广播电台、接管并改编山东省济南广播电台、贵州广播电台、云南广播电台,在建立和发展党的广播事业中做了重要贡献。
1950年2月起至“文革”期间,黎韦长期在云南工作,为云南省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文革”中,他和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坚决抵制林彪、--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尽力保护受破孩的领导干部和知识分子,坚决顶住压力和派性的干扰,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坚持抓好经济工作。粉碎--集团后,积极参与领导全省人民揭批林彪、--集团的斗争,大力平反冤假错案,为云南省各项工作迅速走上正轨发挥重要作用。
1978年5月,黎韦调到湖北省工作后,积极参与领导全省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彻底纠正“左”的错误,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积极参与领导完成全省拨乱反正的任务,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实现历史大转折。在坚持纠“左”和消除“右”的影响同时,他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排除右的干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工作勤奋,作风严谨,求真务实,一丝不苟,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许多重大的问题。
黎韦还是云南省“文革”前各次-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三次-表大会和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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