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
江涛,原名江依才,又名江依龙,号秋扬,闽侯县琅岐乡(今福州郊区琅岐镇上岐村)人。
江涛自幼丧父。母亲改嫁,堂伯父收养江涛。民国18年(1929年),江涛到福州横街马友猪血店当伙计,从而结识经常在店里用餐的叶飞、黄可飞等人。民国19年,经叶、黄介绍参加共青团,并改业为人力车夫。江涛深入群众,发动人力车夫成立人力车总工会,并被选为工会主席。民国21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按中共福州中心市委发动“年关斗争”的指示,到台江建成锯木厂组织工人,提出“减少工时,增加工资”的口号,反对资本家的残酷剥削。同年7月,他回琅岐建立红军游击队,同时成立共青团琅岐支部,在农村开展革命斗争。民国23年1月苏维埃政府在连江成立,连江县委改为连罗县委,江涛任中共连罗县委书记,随即在罗源长基北坑成立共青团支部,接着又组织北山、巽屿等20多个团支部和11个分团区委,还着手组织“儿童团”,轰轰烈烈地开展连罗苏区的分粮、分地和建立革命政权的斗争。民国24年,连罗革命转入低潮,江涛回琅岐,带领游击队转移到闽江口地区坚持斗争。民国25年5月,江涛为中共闽东特委委员、“罗、古、宁”中心县委书记,以罗源霍口为基地,建立霍口等13个党支部,还组建游击队第九支队、第七支队。此外,根据形势,发动实行“白皮红心”政策,掩护党的工作。江涛率领游击队的两个支队,集中优势兵力,摧毁古田毗源民团,又同闽东独立师黄培松部队配合,与省保安队多次接火,牵制并粉碎敌人对苏区的进攻。民国26年夏天,阮应湛叛变投敌,杀害了罗源县苏维埃主席阮在永。江涛抓捕了阮应湛,并立即召开审判大会,杀阮应湛祭旗雪恨,又乘胜打下外坂大刀会。民国27年2月,江涛任中共闽东特委常委兼工运部长,率领游击队开赴宁德、屏南的边境,后又转到罗源、福州、琅岐、桂湖及罗古闽交界地区,领导工人、农民,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和抗日武装斗争。7月19日,“福建抗敌后援会”成立,罗源成立分会。江涛为中共罗源县委书记,选派大量的革命同志分别组成肃奸等工作团参加分会工作,进行合法斗争。民国28年12月,江涛兼任中共周墩县委书记。第二年底,到周墩咸林乡活动,亲自同地主武装头子孙第五作-工作,可是孙暗中又同特种区保安中队长陈英设计陷害江涛。民国30年4月24日,孙以母寿为名,宴请江涛,江涛被陈英设伏围捕,押送周墩特种区审讯,5月6日,被害于七步村岭头,年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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