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孟衡
明永乐十三年(1415),考中进士,步入宦海生涯,开始在山西道任监察御史,禀心峻洁,正色立朝,“百司惮其风采”。后升任浙江按察司副使(正四品),赴浙江上任时,属吏不慎失火,案牍被烧,当事人籍故规避,孟衡独自责,自愿受罚。一年后,始得复职。任期中严明不阿,悉心平反冤狱。正统八年(1443),升任四川右布政使(从二品)。宽赋减费,百废俱举,在川3年,蜀中称治,被列为名宦。
严孟衡做官30年,很少积蓄,每餐以青菜佐餐,人称“严青菜”。明正统十一年(1446),卒于四川任上。归葬时行李少,船摇晃不已,船员抬一大石放在船上以镇风浪,后人称这块石头为“布政石”、“清官石”。为纪念这位清官,有人在石上刻字题诗,称赏他“扁舟羽驶,是作满赢,沛淮仗信,庸蜀著清”。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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