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名鑫
黄名鑫,1939年3月16日出生于江西广昌县。1965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7月历任江西冶金学院(现江西理工大学)矿业系政治辅导员、粉末冶金厂负责人。1977年7月历任江西广昌县机耕船厂副厂长、厂长兼党总支书记。1981年3月任中共广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82年5月任中共广昌县委副书记。1983年6月任中共抚州地委副书记。1984年10月任中共赣州地委书记。1993年2月任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96年3月任江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2003年1月任江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江西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10年7月13日13时10分在南昌逝世,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