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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燮

  邹家燮(公元1766-1811年),字秀升,号理堂,生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江西乐平镇桥镇墩上邹家村人。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解元,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旋殿试,以一甲第三名钦点探花,授职翰林院编修,后任录馆纂修官、文渊阁校理、江南道监察御史、礼科给事中等职。
   一次仁宗亲临翰林院,邹家燮恭敬地呈上自己编修校理的书刊,仁宗看后比较满意,列为二等成绩,赐给《味除书室全集》和犀砚、宣纸等珍贵物品。不久,还派他赴贵州担任副考官。邹家燮作风正派,审卷认真,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嘉庆十一年(1806年),授江南道监察御史。当时各地缺额补员,可以由总督、巡抚指名选
  拔。邹家燮认为这样做可能会有人营私舞弊,就奏明皇上,提出补员名单一定要经朝廷核实的建议。
   江西巡抚金光悌走马上任不久,上本启奏说江西巡抚、藩司、臬司、盐粮各巡道及各州、县均有大量未了结的悬案,计万余起。拟请以巡抚为首,成立一个总局,专门清理所有悬案。邹家燮也呈一奏疏,反对金光悌的提议,请成立总局弊病很多。巡抚问案,实属有名无实;案件转递,事隔多年,反不易查清;总局容易出现舞弊、-、0等现象;总局一设,各司、道及地方机构势必废驰……所以他主张仍由各司、道及地方机构自己处理。仁宗批准了邹家燮的奏疏。后来,他调升礼部给事中,在查处禄米、南新等金库时,也一如既往,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知无不言,敢于和不良行为作针锋相对的斗争。
   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九月初五,他在祭母时,心情十分沉痛。次日突然中风死去。其遗著因用语犯忌,多所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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