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候鸟保护区
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是2004年4月30日省政府批准的湿地野生生物、野生动物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24″——116°36′30″北纬28°50′28″——29°10′20″,面积61.65万亩,其中核心区12.3万亩,实验区49.35万亩,主要保护对象是区内湿地生态系统及越冬候鸟。保护区2006年列为长江流域湿地网络首批成员单位。由于保护区分布世界性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越冬候鸟资源和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开展研究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教育、培训的理想场所,其特定的地理位置对鄱阳湖水系、长江流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气候调节有着重要作用,其丰富的物种资源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科学研究有着重要价值。
为了保护美好生态家园,促进人鸟和谐、人与湿地和谐,2008年县委、县政府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要求,研究成立了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科级建制,把湿地和越冬候鸟保护工作推入到专业保护、专职管理的轨道。管理局成立4年多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更得到了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保护区管理局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按照“保护优先、严格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紧锣密鼓、有的放矢开展了一系列能力建设、宣教、保护、巡查、管理、-、资源调查监测、总体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使都昌湖区湿地和越冬候鸟保护工作产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局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以加强,形成了办公有场所、基层有站点、巡护有设备、经费有支撑的格局;二是管护队伍网络不断健全完善,保护区管理局和三个保护管理站共有巡查管护人员22人,同时重要区段还聘用了20名农民护鸟员;三是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保护氛围,社会各界对湿地资源和越冬候鸟保护的认知度、关注度、支持度得到了有效激发和提高,保护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不断提升;四是湿地和越冬候鸟保护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切实加强了湖区野外巡查频次,彻底消灭了投毒、“天网”对越冬候鸟构成的威胁和损害,对伤病越冬候鸟进行了精心妥善救护,确保了候鸟生境安全;五是湿地面积萎缩、功能下降局面得以有力遏制,越冬候鸟种群数量稳步增加,尤其是白鹤、灰鹤、小天鹅等湿地生态环境指示性的珍稀濒危鸟类在增多;六是候鸟自然保护区得到了严格的管理,不存在开发建设、破坏自然资源、景观开发等影响保护区生态功能行为。由于工作扎实,保护成效明显,2011年都昌县荣获全省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先进县。到目前为止,2人荣获斯巴鲁生态保护奖,1人荣获全国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先进个人,8人、3个乡镇(局)、4个行政村(站)分别荣获全省2011年度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