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忠
1950年1月,张朝忠任第三野战军第22军66师参谋长。1950年9月,任海军快艇学校副教育长、教育长。1955年,任海军鱼雷快艇大队大队长,参加解放一江山战斗,在浙东海域指挥击沉-民党海军“洞庭号”炮舰。同年9月,张朝忠任海军鱼雷快艇第6支队支队长,被授予海军大校军衔,获得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5月,张朝忠任海军福建基地副司令员。1965年11月14日,指挥崇武以东海战,击沉-民党海军“永昌号”炮舰、击伤“永泰号”猎潜舰。1969年10月,任海军舟山基地副司令员。1972年10月,任海军舟山基地司令员。1977年4月,任海军东海舰队副司令员兼舟山基地司令员。同年,当选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2年1月至1985年8月,张朝忠任海军南海舰队司令员。1983年,当选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
张朝忠戎马一生,身经百战,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不朽功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张朝忠始终勤奋工作,致力于抓好军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军事建设,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2004年2月24日,在广州逝世。
来源:庆云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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