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村
(1915— 2003 )
全国战斗英雄。
山东省广饶县人,1915年8月出生在一个贫寒农民家庭。由表哥资助读书。18岁后当了4年小学教员。1940年9月参加抗日工作。194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l月带领180名联防队员参加八路军主力部队。历任副连长、指导员、副教导员、教导员等职。率部参加过保卫四平、解放长春和辽沈、平津战役等大小战斗近百次。他作战勇敢,先后8次负伤,左眼被敌弹打瞎,右拇指被打残,至今在身上仍留有弹片。曾立特等功一次、大功两次、小功两次,荣获"模范指导员"、"战斗模范"和"战斗英雄"称号。1947年夏在血战四平中,他率领一个连,消灭敌人一个团、两个营,成为毛泽东奖章获得者。
1949年9月参加了全国第一届政治协0议,当选为主席团成员,9月26日下午单独和毛泽东主席合影留念。1950年9月参加了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1954年,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出席了中南军区英雄代表大会,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1976年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广州军区双先活动代表大会,并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1990年6月27日,-总书记在广州军区接见28位英模代表时,和他亲切握手、合影留念。
1981年9月离职休养,迁入湖南省长沙市左家塘干休所,被推选为干休所党委书记。他在战争年代多次负伤,经常旧伤复发,仍以顽强的毅力,积极参加党史、军史资料的征集工作。辽沈战役纪念馆的同志到他家征集文物时,他将珍藏多年的毛泽东奖章等献了出来。还撰写了《四次攻打四平》、《奇袭博白、活捉张淦》、《解放海南岛》等10余篇回忆录,20多万字。
80年代中期,湖南省成立关心下一代协会,他是12个发起人之一,当选为常务理事,还担任长沙12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先后到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和连队作传统教育报告近百场,昕众达50多万人次。
他保持和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特别注意抓好自己家庭的精神文明建设,与儿女们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贡献的竞赛,多次被干休所评为精神文明家庭,被湖南省军区评为模范共产党员,被广州军区评为先进离休干部。他以诗《展望》明志:“投笔从戎五十年,漫漫长夜历辛艰。转战南北勇无敌,建设祖国志更坚。古稀仍想天下事,时刻自觉作奉献。为使江山不褪色,愿将余热暖人间。"
2003年逝世。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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