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全
李正全(1921.10~),曾用名李正清,山东省牟平县人。1945年参加八路军胶东独立团;194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期间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41军121师362团战士、副班长、连指导员、排级民运队员、组长;团政治部干事、师政治部干事等;1951年1月奉命随部队南下参加广东省土地改革,后转业广东省潮安县工作,先后担任中共潮安县第三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潮安县委委员;1953年3月至1959年7月任广东省粤东行署(1958年后改为汕头专署)供销合作社汕头办事处行政科长、副主任、主任、汕头专署商业局副局长;1959年8月至1960年10月历任广东省潮安县潮州镇镇长、中共潮安县第二届委员会书记(时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书记)、中共潮安县潮州镇委第一书记;1960年11月至1961年8月任广东省澄海县长、中共澄海县委副书记;1964年2月至1965年5月任广东省汕头专署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66年4月起病休回原籍地(山东省牟平县)定居,后来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