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银
张雪银(1953年~ ) 女,台前县侯庙乡苗口村人。1972年高中毕业,1973年任苗口小学民办教师。1975年,与沈阳军区某部连指导员李继林(同乡徐岭村人)结婚。1981年9月至11月其公婆相继去世,撇下继母所生一男三女4个孤儿,最大者14岁,小者6岁,还有900余元的债务。张雪银为让爱人安心服役,毅然辞去已担任8年的民办教师工作,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挑起抚养6个孩子和耕种全家9亩责任田的重担。张雪银待异母弟妹亲如骨肉,从生活上体贴入微,关心备至,缝衣做饭,精心抚养;她艰辛劳动,勤俭持家,不仅替公婆还清治病欠下的债务,还供养弟妹上学,被社会上誉为新时代的"包公嫂"。
张雪银正确处理国与家的关系,"宁肯自己吃尽千般苦,不分丈夫一份心",成为拥军爱国的模范。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表彰张雪银为爱国拥军的家属标兵,号召全军区和军人家属学习她无私奉献精神。1983年,张雪银当选为全国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