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庄遗址
谷庄遗址为太康县文物保护单位。
谷庄遗址位于太康县城东北马头镇谷庄村东北角300米处,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1989年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北端有一面积400平方米的夯筑台基,高2米,夯层厚10—12公分,当地群众称之为老堌堆。群众传说是唐立城的城角。谷庄村村民存放的地亩文书上还写有唐立城城角字样。据当地群众讲,在堌堆上扒砂礓时,发现过几十个铜箭头。
1978年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来此考察,确认是龙山文化商周遗址。1984年文物普查时只采集到战国时的绳纹板瓦,简瓦和1片春秋陶片。
现状:保存完好。
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以老堌堆上的标志为坐标点向东、西各60米,向北26米至大路沿,向南224米。一般保护区以重点区线为基线向四周扩展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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