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华
刘炳华,男,汉族,1912年生,河南商城县人。193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25军第73师222团排长、223团排长、事务长、团部副官、供给处处长,217团经理处处长,红15军团第75师供给部部长。参加了鄂豫皖、鄂豫陕革命根据地的反“围剿”斗争和红25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参加了劳山、东征、西征和山城堡战役。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15师第687团供给处长、冀鲁豫支队、八路军第5纵队第2支队供给部部长,新四军第3师8旅供给部部长、第3师供给部部长。参加了反“扫荡”斗争。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3师供给部部长、东北民主联军西满军区供给部部长,嫩江省金矿管理局局长,东北金矿管理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经理处副处长,国家重工业部回收局局长,冶金工业部供应局、办公厅、钢铁办公室主任,物资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物资总局第一副局长、国家物资局副局长。是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0年3月22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