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聚
陈星聚于同治三年到顺昌任知县,据《顺昌县志》记载:他“兴利除弊,政绩颇多”。他在闽县任知县时,洋人要在闽县海口强筑炮台,严重威胁我国海防安全,陈星聚虽官小职微,却敢提出抗议,据理力争,加以制止,因而得罪洋人,被清朝0调往仙游。同治十年陈星聚任古田知县,《古田县志》记载,他“甫至,厘剔粮胥,积弊豁然清。试童子军,关防严密,无敢作0”。
陈星聚到台湾后,外出巡视,发现当地有收“埋葬税”的陋规,就是人死以后,都得交重税才能安葬,否则罚款判罪。很多人由于交不起“埋葬税”,只好让尸体在家里存放多年,腐烂发臭;有些穷苦人家,甚至放几具尸体都不能埋葬。陈星聚查明之后,下令废除“埋葬税”,并规定:凡家中存放尸骨者,限三天之内一律运出埋葬,不交“埋葬税”,过期不埋者,加重罚款;以后死人埋葬,一律不交“埋葬税”。这种为民造福的措施,得到了台北人民的拥戴。
当时,清0腐败无能,英、法、俄、日等帝国主义纷纷入侵中国。陈星聚看到洋人气焰嚣张,步步进逼,清朝0奴颜婢膝,丧权辱国,甚为忧愤,于是省简政务,集中精力,修筑、加固台北府城池。中法战争爆发后,他又竭尽全力筹集款项,购置武器弹药,招募青壮年,扩充军队,准备一旦战争扩大到台湾时,坚守台北。法国侵略军在谅山战败后,恼羞成怒,又加派海军进攻福建、台湾。光绪十年8月,法国海军第一次进攻吉隆,一度登陆,即被赶下海去。9月,法军第二次进攻基隆,10月1日基隆失守,他们又兵分两路,进-北和淡水,台湾与大陆海运交通被隔绝,形势十分危险。这时,年已68岁的陈星聚义愤填膺,无所畏惧,决心与台北共存亡。他让妻子、儿女坐守在后花园水井旁边,准备城破后即全家投井殉国,他本人则日夜守在海防前线,激励士气,督战指挥,英勇抗击法国侵略军。几经生死搏斗,终于打退了法军的猖狂进攻,守住了台北,为祖国争了光,为人民出了气。但是,清朝0却在镇南关大捷之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条约》,这使他十分气愤,同时,他由于劳累过度,背部毒痈发作,遂气愤而死,终年69岁。台北各界人士对陈星聚十分敬仰,在台北为他修建了一座“陈公祠”,年年追悼祭祀。同时,还联名奏请清0,要求对他旌表晋级。清朝0追封他为三品道台“御赐祭葬如例”。他的遗体由海运转入运河,又转陆运到河南临颍,在他的家乡陈村安葬。
陈星聚在外做官20多年,对家乡人民十分关爱。据《临颍县志》记载,“光绪三年大饥,道馑相望,星聚捐谷千石,又赈本乡数百石”。因此,临颍家乡的人民亲切称呼他为“陈官”,“陈官”的美名至今在民间盛传不息,津津乐道。因他在台北为官,又追封为“道台”,为了纪念他,就把他的家乡陈村改为“台陈”,即现台陈镇所在地。
现在,陈星聚墓犹在,临颍县0曾拨款加以修缮保护。如今,在台湾的陈星聚后代人仍与他的家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关心着家乡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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