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
由于封建社会大力提倡忠、孝、节、义,丁兰理所当然地受到朝廷与乡里的推崇与敬重。遂将张集改名为丁兰集,地方行政区划为丁兰集。日伪时期,将城东北隅名为“丁兰集乡”,其范围一直到丰城的中阳里,统属“丁兰集乡”。所以,丁兰集是周围几十里政治、经济的中心。
丁兰集每天为集,另外每年三月十八、四月十三、腊月二十三成会。成集要买帖子(集照,犹如现在的营业执照),一年一次,由集首出资。当时,丁兰集设有鸡鱼行、棉布行、牲口行、粮食行等。丁兰集的后其鼎盛是丰县沦陷以后,那时,丰西北山东各县及丰北各乡的客商为躲避常店“钉子”(碉堡)和县城日、伪军的残害,纷纷改道由丁兰集往华山、去徐州,连城周围的乡民也不愿到丰城去交易,而到丁兰集赶集。那时天天成集,一早成集,中午结束,集上各种货物都有,京、广杂货俱全,集市三道街,客店爆满。
1953年初,由于道路的迁移,行政区划的变更,丁兰集的集市渐渐泯灭。但丁兰集由于大孝子丁兰的故事而名闻遐迩,他悠久的历史和感人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传颂和思念着。
[注] 本文作者白光华,系中共丰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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