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北翟坡村 | 隶属:翟坡镇 |
行政代码:410721101 | 代码前6位:410721 |
长途区号:0373 | 邮政编码:453000 |
车牌号码:豫G | 行政级别:村 |
北翟坡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0.3公里,翟坡乡人民政府驻地2公里,岗头排南岸。365户,1571人,除汉族外,蒙古族3人。耕地2 850亩,机井35眼,大部分为引黄自流灌溉。 唐时,村南有大泊,翟姓在泊北居住(年代无考)故名北翟泊。据大素观碑和《吕氏族谱》序载:“元代,吕氏从南阳府苑县西亭迁此。”明洪武间,仕工部郎中;为应天府(今南京)丞,仍沿用原名,后演变成今名。 清乾隆七年(1742年)属西路十三都。宣统元年(1909年)属三西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大召营乡。1948年属三区,1955年属大召营中心乡,1958年属大召营人民公社,1976年1月1日始属翟坡人民公社,1983年属翟坡乡。 聚落沿古沁河大堤顶。长方形,面积14.8万平方米,主街4条,沥青路面。新村舍向北、东扩展,原村舍主宅大部改建,砖木、水泥预制构件结构,多两坡瓦房,间有平房。村委会、供销社、面粉厂、卫生所在村中部。村西南有苹果园,西有鱼塘,东有预制厂。农业为稳产高产区,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粮食总产103.2万公斤,年亩产726公斤,人均粮食658公斤;棉花1 300亩,占耕地面积46%,多棉麦间作,总产13.5万公斤,亩产104公斤。工农业总收入349.9万元,人均纯收入931元,比1978年增长4.8倍。村西有小学,教师7人。村沥青路通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