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1937年9月调任中共晋察冀临时省委军事部部长,赴冀西阜平地区发动群众,组织地方武装,开展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在创建以阜平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任阜平县战地动员委员会主任兼县长、抗日义勇军第二路总指挥部总指挥。后任晋察冀军区第3分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和中共地委书记、八路军第3纵队兼冀中军区政治委员,与司令员吕正操指挥部队挫败日伪军对冀中根据地的多次围攻和“扫荡”。1943年秋,在阜平县城东北之神仙山地区,以1个团兵力牵制、迷惑敌人,同时指挥主力在外线打击敌人,粉碎了日伪军围攻晋察冀边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后方保障单位的企图,受到军区的通令嘉奖。1944年7月任冀晋军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和中共区委书记。1945年5月,与司令员赵尔陆率部进军雁门关,发起雁北战役。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4纵队政治委员、晋察冀野战军第1纵队政治委员兼北岳军区第二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保北、清风店、石家庄等战役。1948年春在察南绥东战役中,指挥左翼兵团同兄弟部队一起解放丰镇、和林格尔等15座县城。5月改任北岳军区司令员兼中共绥东工作委员会书记。同年秋率部参加察绥战役,后回师攻占张北,参加平津战役。1949年1月任察哈尔军区司令员,指挥所部实施政治攻势和军事压力相结合的策略,迫使大同附近地区国民党军投降。
新中国成立后,兼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和公安厅厅长,组织部队肃清察哈尔境内土匪,领导肃反并进行土地改革运动。 1951年任华北军区副参谋长兼干部部部长。1953年5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0兵团政治委员,与司令员杨勇指挥所部进行夏季反击作战和金城战役。1955年5月任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组织领导拟定有关兵役、动员等方面的条例和法规草案,使国防动员工作初步走上轨道。1957年第2次到朝鲜,任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与司令员杨勇领导部队加强战备、维护和履行停战协定、积极参加朝鲜的重建工作。同时,根据停战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纪律教育。1958年率志愿军凯旋回国。不久,出任南京军事学院政治委员,坚持刘伯承制定的办学方针,从严治学,培养了大批高级指挥人才。“文革”中遭到林彪-集团破孩,被停止工作。1975年起任炮兵政治委员、武汉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77年起任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委员和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80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委、军委副秘书长,参与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第二、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82年、1987年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1955年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98年2月8日在北京病逝。著有《王平回忆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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