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木生
官木生(1912—1980) 原名李木生。原籍孝感黄花李家渡口,6岁,父死母改嫁,即到孝感朋兴官家上湾二舅官双喜家立嗣。不久二舅病逝,靠三舅父官双全卖工种租田以抚养。1924年,木生仅12岁,即先后到本乡官胡家巷、赵家垸、楚家湾和汉川县刘家隔等地给地主放牛、做长工。1947年,木生以卖月工,换租田种,农闲就去京山等地做铜匠为生。1951年,木生被选为赵垸乡生产委员,后任乡农会副主席。于1952年带头创办孝感地区第一个互助组。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当时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的一面旗帜,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并于9月25日出席全国劳模大会,参加天安门国庆观礼。1953年,木生领导的农业互助组转为长风初级合作社。1954年,他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长风农业高级合作社成立,1956年再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同年出席中共湖北省-会,并于1957年2月18日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大会。《人民日报》于同年8月2日发表《参加生产领导生产》的社论,号召全国干部学习官木生的工作方法。1958年9月6日,孝感县第一个人民公社——长风人民公社成立,他被选为副社长,同年11月14日,在孝感车站停留的专列上,他随中共孝感地委领导干部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又于12月12日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大会,1959年连选为全国人大代表,1960年,官木生任中共朋兴公社党委副书记、公社副社长。“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坏分子,开除党籍。1979年平反后恢复党籍。1980年7月1日因病逝世。
来源:孝感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