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兼谟
唐穆宗时(821—824年),令狐楚执掌朝政,对狄兼谟颇为赏识,特荐授为左拾遗。左拾遗为谏官,狄兼谟在任内常-议论国事,颇尽于职责,不久迁转刑部郎中。
刑部任后,狄兼谟出任外官,先后为蕲、邓、郑三州刺史,所至颇有政绩。任内曾值岁旱,百姓饥馑,他及时发仓粟赈济难民,使辖区内的百姓没有迁徙-,后又改任苏州刺史,政绩考核为一等,并因此升任给事中。不久,狄兼谟迁升为御史中丞。御史中丞是御史台副职,但当时御史台未设正职,狄兼谟实为御史台长官,其职掌监察执法,权任很重。
当时,江西观察使吴士矩经常动用国库钱挥霍宴饮,有时一日之费至10余万钱。其初任时有库钱27万缗(1缗为1千钱),到任期末只剩下9万缗,致使军用匮乏,颇为人知晓。但朝臣中为他说好话的人多,唐文宗也不过分追查,但狄兼谟极力谏奏唐文宗,唐文宗听从狄兼谟议,严治吴士矩,流于端州(今广东肇庆市)。
御史中丞任后,狄兼谟又任过兵部侍郎、工部尚书、太原尹兼河东节度使、尚书左丞等重要职务。狄兼谟晚年还被朝廷任命为天平军节度使,但因病末赴任,而转迁东都秘书监,他终死于东都留守任内。
人物评价
唐后期官场腐败,贪赃成风,人民生活困苦,狄兼谟在外任期间,关心民间疾苦,改绩斐然,很难得。他入朝任职后,敢于驳还文宗诏书,坚持执法,更是可贵。此外,他还颇有文才,曾为益王李岘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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