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和赓
刘和赓,男,汉族,1915年12月生,湖北汉阳蔡甸区大集镇鹤林村人。193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8月在湖北汉口建新营造厂当学徒。1936年3月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1938年5月任新四军军部战地服务团第一大队大队长、江北工作团团长、中共皖南特委泾县三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新四军第五支队司令部副官处主任兼财委主任、津浦路东来六嘉货物检查处处长兼来安县税务局局长、淮宝联防办事处税务局局长、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税务局长、第一、第四行政区财政局长、苏北苏南军区供给部副部长、部长。1949年4月任镇江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部长、苏北行署财委副主任兼财政处长。1953年任江苏省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苏省人委、省委财贸部副部长、江苏省财办主任,江苏省计委主任。1960年12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财办主任。“文革”期间受破孩。1979年7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1980年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湖北省副省长。1981年8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副省长。1984年12月-1986年3月任中共江苏省顾问委员会常委。1986年10月离休。2005年12月11日6时56分在南京逝世,享年91岁。